哲学家赫伯特·斯宾塞认为:一个群体的表现,是该群体构成要素的总和或是它们的平均值。该观点显然是错误的,它缺乏统计学上的依据与相关的例证。群体表现的实际情况正如两种化学元素,如酸和碱产生化学反应后形成的新物质一样,群体同样也具备构成该群体要素的不同属性。
群体中的个人行为表现具有如下四个特点:
第一是自我人格消失;
第二是无意识本能起决定性的作用;
第三是情感与思想在暗示与传染的作用下转向同一个方向;
第四是暗示的观念具有即刻转化为行动的冲动。
群体中的个人不同于孤立的个人,证明这一点并不困难,然而找出这种不同的原因却不那么容易。要想多了解一些原因,首先必须记住现代心理学确认的真理,即无意识现象不但在有机体的生活中,而且在智力活动中,发挥着完全压倒性的作用。与精神生活中的无意识因素相比,有意识因素只起着很小的作用。即使最细心的分析家和最敏锐的观察家,充其量也只能找出一点支配他的行为的无意识动机。
在群体中,个人的才智被削弱了,个性也被削弱了,作为个体的异质被同质化吞没了,无意识品质决定了群体的智慧。
群体只有很普通的品质,这为我们解释了为何群体不能完成对智力要求较高的工作。涉及大众利益的决定,一般只能由杰出人士在会议中做出,但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即使是行业中的优秀专家采纳的决定,也并不比一群蠢人采纳的决定更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