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酷吏杀戮的主要是百姓,并以此作为否定武则天的根据,这也是值得商榷的。酷吏的作用,在于为武则天铲除政敌,为走向皇位排除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她需要的正是百姓的支持,根本没有杀戮百姓的必要。
如果说酷吏当年杀害的都是些无辜的平民百姓,那么怎么还会出现“四方告密者蜂起”,公卿大臣, “连颈就戮”的局面呢?这是不可思议的。
从酷吏的构成上来看,残杀百姓说也是讲不通的。当时的酷吏,多在御史台任职。御史台官的职责,或为“掌持邦国刑宪典章,以肃正朝廷”;或为“纠举百僚,推鞠狱讼”。而且,他们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在首都洛阳的“新开总监”和“洛州牧院”里推按制狱。这样以来,被他们杀掠的必然主要是达官贵人,而不可能是众多的平民百姓。
如果再从被杀者的实际情况考察,问题就会看得更为清楚。在有关当时酷吏的材料中,杀害百姓的记载寥若晨星;与此相反,屠覆绅缨的“罪恶”却俯拾即是。《周故朝议大夫行兖州龚业县令上柱国程府君(思义)墓志》云: “扬豫作逆,袄氛未殄。王侯将相,连头下狱,伤痍诛斩,不可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