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中国通过改革产品出口补贴制度和主动接触等多方努力,松动了西方对华的经济制裁;同年10月,中国国务院总理致信关贸总协定所有缔约方的元首和政府首脑,重申参与国际多边贸易体制的决心;1992年,中国在一年之内两次大幅度降低关税,3000多个税号的进口关税得到降低。这一切充分反映了中国加入多边贸易体制的坚强决心。
从1992年到1995年,中国复关谈判重新启动并进入权利和义务谈判的最后攻坚时期。在此期间,中国对外汇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实施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并再次降低包括汽车在内的多种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1994年,中国与关贸总协定122个缔约方共同签署了谈判的最后文件。
然而,基于中国经济贸易在这一期间的迅猛发展,西方国家重新认识到中国复关对其本身和多边贸易体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但没有认可中国为复关所付出的努力和代价,反而扩大了中国复关谈判的内容。一些主要缔约方对中国复关谈判采取了“滚动式要价”的做法。它们无视中国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要求中国提前从发展中国家行列中“毕业”,承担发达国家在关贸总协定中所承担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