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周恩来总理的关照下,王明的继母黄莲舫被送回老家金寨县,县里拨给她一间房屋,每月给她13 元生活费。
1970 年黄莲舫病逝后,县民政局拨款130元,安葬了这位老人。
而王明岳父母的境况相比要惨淡许多,黄莲舫离京不久,孟公府2 号被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接管,王明多年的手稿和藏书全部被搬走,王明的岳父岳母被迫从这里离开。1968年,王明的岳母病逝,岳父孤身一人,不久也孤独离世。
王明的弟弟陈绍炜、妹妹陈映民都受到牵连,陈绍炜在天津被红卫兵抓起来后惨遭酷刑,险些丧命。陈映民在四川饱受红卫兵的批斗与迫害,她本人总算挺了过来,她的丈夫却在惨无人道的批斗中,当场气绝身亡。王明过世的父亲也没有得到安宁,“文革”开始后,有文章称王明出生“地主家庭”,红卫兵冲进八宝山革命公墓,将陈聘之的墓碑砸成三截。
王明夫妇庆幸没有回国,使他们躲开了这场浩劫。不管国内舆论如何沸沸扬扬,如何高喊“打倒机会主义头子、苏修代理人、大叛徒王明”的口号,王明受到的冲击也仅限于报刊上的文字批判,对国内亲属们的遭遇,王明感到十分难过和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