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音乐性语言。
语言是有声音的,与音乐有共同之处,音乐比起绘画来更接近语言,因此,诗的语言之具有音乐性也比它之具有画意要更为直接。
诗的语言的画意性在于提供空间上同时并存的事物的外在形象,使语言所未说出而又暗指的精神境界更具鲜明性,但仅仅画意性语言还不足以表达时间上先后之承续,不足以暗指精神境界的节奏性,这就需要语言的音乐性。
人与万物一体,息息相通,真正高远的精神境界也必然是这息息相通的整体之显现,它本身不但有画意,而且有节奏,有音乐性,它是回旋荡漾、波澜起伏、时而高扬、时而低沉的。因此,诗的语言也必然具有这种以节奏为基础的音乐性,从而使诗中已说出的语言能暗指未说出的深远境界的节奏和音乐性。黑格尔也曾说过,人的内心生活是回旋往复、震颤不停的,因此,音乐适合于表现内心生活的这一特点:“通过音乐来打动的就是最深刻的主体内心生活;音乐是心情的艺术,它直接针对着心情。”[17]“音乐凭声音的运动直接渗透到一切心灵运动的内在的发源地。所以音乐占领住意识,使意识不再和一种对象对立着。”[18]就是说,“在音乐里”,“主客的差别消失了”,达到了一种完全忘我的境地[19]。中国古典诗所讲的四言二二、五言二三、七言四三的格律以及押韵、平仄、双声词、叠音词等都是诗的语言音乐性的表现,而且这种音乐性都是和诗的语言所暗示的意境、内心生活相配合的。例如崔灏的《黄鹤楼》:“昔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晴川历历汉阳树,芳草萋萋鹦鹉洲。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诗人吊古思乡之情悠悠久长,押十一尤的韵最为恰切,如用仄韵则显然不妥帖。反之,岳飞的《满江红》:“怒发冲冠,凭阑处,潇潇雨歇。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首词用短促的入声韵(这首词用的是互相通用的六月和九屑的韵),则正好表现其悲壮忠愤之情,如用平韵则不能与这种情感相配合。又如李清照的《声声慢》:“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首句连叠七字,顿挫凄绝,仿佛可以听到诗人感情波澜起伏的心声。若非语言的音乐性效果,何能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