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村里生产者之间,各人所生产的东西可能并不完全相同,于是需要交换。这种贸易在大部分的中国到现在还是在日中为市式的“街”、“集”等临时集合的摊子上进行的。街集之类的贸易场合里甚至还有直接以货易货的方式,即是以货币作媒介的,货币也常只是价值的筹码;带着货物上街的人,还是带了其他货物回家的。乡村里很大部分的贸易活动就到这类街集为止。
在比较富庶的地方,这类街集集合的时间可以频繁些,频繁到每天都有,更在这些集合的场所设立了为憩息之用的茶馆,为收货贩运者贮货的小仓库——成了一个永久性的小市镇。我愿意相信这类从乡村贸易需要里产生的小市镇在中国各处都有,但是中国很多较大的市镇却并不都是这样兴起的。
中国人口的繁殖,使乡间的劳力过剩。过剩的劳力在只有农业和小规模的家庭手工业的传统经济中并不能离开乡村,他们尽力地以降低生活程度为手段向别人争取工作机会。劳力成本的降落,使一部分稍有一些土地的人付出很低的代价就可以得到脱离劳作的机会了。他们出租了土地,自己就离乡住入较为完全的城里去。在乡间做个小小富翁并不是件太安心的事,那是我们中国人的普通经验,用不着我来举例作证的。那些地主们在他们住宅周围筑个城墙,可以保卫。他们有资本可以开典当铺,可以在谷贱时收谷,谷贵时卖谷,可以放高利贷,可以等乡间的自耕农来押田借谷,过一个时候贱价收买。Tawney教授曾说:那些离地地主和佃户的关系其实是金融性质的。我想我们很可说,这类市镇所具的金融性质确在商业性质之上,至于工业实在说不上。在这类市镇中,固然有兼做大户人家门房的裁缝铺,有满储红漆嫁奁的木匠铺,有卖膏丸补药的药材铺,有技术精良专做首饰的银匠铺——这些只是附靠着地主们的艺匠,与欧洲中古封主堡垒里那些艺匠的性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