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教导人们尊重自我与目的之间的距离,而当这一距离消失时,我们也就被淹没在一种陌生的环境中。但如果想要太完美无缺地确保这种距离,自由主义就会削弱它自己的洞察力。通过将自我置于政治学的领域之外,自由主义使人类行为主体成了一件信仰品,而非持续关注和关切的对象;成了一种政治的前提,而非政治之不确定的成就。这就失去了政治的动人品性,也失去了政治最激动人心的丰富可能性。它忽略了这样一种危险:在政治陷入危机之时,其可能导致的结果不仅是失望,而且还有混乱。同时它也遗忘了这样一种可能性:在政治清明昌盛之际,我们在共同体中能够了解一种我们无法独自了解的善。
第二版前言:共同体主义的局限
自本书问世以来,政治哲学的景象已发生诸多改变。20世纪八九十年代有关被人们现今称作“自由主义—共同体主义”之争的书籍和文章犹如雪花似的涌现。与此同时,约翰·罗尔斯——其奠基性著作《正义论》成为我评论的首要焦点——以多种重要方式,重塑了他的理论。在本书第二版新增的最后一章里,我考察了罗尔斯在其近著中提出的经过修正的自由主义观点。在这篇前言中,我想表明对“共同体主义”这一标签的某种不安,这一标签已被贴到我在《自由主义与正义的局限》(以下简称《局限》)一书中提出的观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