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就是第三球馆的拥有权,当时林宇是和黄蜂老板乔治-辛恩一起建的这个球馆,各占五成的股权。
不过辛恩眼下在夏洛特实在是混不下去了,他已经生出了离开夏洛特的想法。
他的这个想法,斯特恩那边也支持,毕竟留在夏洛特,没有球迷的支持,上哪还能赚钱,黄蜂赚不到钱,一直处于亏损的状态,联盟这边还得出钱补贴。
既然要离开了,辛恩觉得自己留着第三球馆的股权也就没用了,想着卖给林宇或者其他人。
当时建造球馆的时候,辛恩大概花了三千来万美金,眼下他直接张口就要七千万美金,那林宇肯定不能答应。
林宇想要第三球馆的完全拥有权,但是他更不想当冤大头。
眼下911事件刚结束没多久,老美经济萎靡,也没多少人能出这个价买下球馆的一半股权,最终在斯特恩的说和下,林宇出了4800万美金的现金,将另外一半股权给拿了下来,自此林宇成了第三球馆的唯一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