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和印象的遗忘比名字的遗忘更清楚和更广泛地证明了从记忆中排除不一致的东西的目的所起的作用。当然,这种遗忘的整个领域并非都属于失误,只有根据我们通常的经验标准测得是异乎寻常的、不合理的遗忘,才属于失误的范畴之列。例如,忘记了新的或重要的情感印象,或忘记了清楚记得的系列事件中的一部分。一般来说,我们为什么能够遗忘以及以何种方式遗忘,以及如何能忘记了那些印象很深的经验,如我们孩提时代的事件,那是另一回事。这其中对于不愉快冲动的抵御起到了某种作用,但不能用以解释一切。不一致的印象容易遗忘,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许多心理学家都注意到了这一点。达尔文也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以此为规则,把凡是和他的理论不一致的观察事实都仔细地记下来,因为他相信他很可能会忘记这些事实。
首次听到这个以遗忘抵制不愉快记记的原则的人都不免提出异议,认为根据他自己的经验,痛苦的事情特别难以忘记,而且不受他意志的支配,总是折磨着他,像对侮辱和羞耻的记忆。这也是事实,但这个反对是文不对题的,要知道心理生活是相互对立的目的的战场,或者用动力论的名词来表示,它是由矛盾和成对的相反倾向组成的。一种特殊目的的存在的证据并不反对对立一方的存在,两者是可以同时存在的。这里的问题是这些对立双方相互之间的态度,以及由它们所产生的效果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