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烁马上开口:“我们不能先入为主认定穿雨衣的人就是凶手,即便他的嫌疑最大。另外就是,我推断凶手只是想杀两位民警其中一人,另一人不过是恰巧在场,他看到了凶手的容貌,所以凶手不得不杀了他。我的理由如下——”
秦烁侃侃而谈起来:“首先是凶手选择的方式,这样面对面的暴力行为是需要极大的自信心的,要知道,目标不是普通人,而是警察,那么显而易见,凶手有一个强壮的体魄,或者说他有一个自认为强壮的体魄。但仅仅这一点并不够。愤怒才是根本的原因,而且是无法遏制的愤怒,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凶手在将两名民警杀害之后,还要费力不讨好地将他们扔进垃圾桶。人类是情绪化的动物,抛开其他,唯一能够消解这些情绪的就只有时间,许多冲动性犯罪案例可以作为最好的佐证。就本案而言,凶手冲动性犯罪的可能非常大,一者,凶手对自己再有信心,也不会自负到不知1比2对他而言意味着什么;二者,在明知1比2的情况下仍旧进行犯罪,这说明,凶手在心理上认定,他的目标必须死,哪怕再出现第三个或者第四个警察。由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两名警察的其中一位,在短时间内做了一件让凶手震怒的事情,这件事情是凶手在情感上根本无法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