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流亡作家的创作中大多有“胡子”情结,所谓“占山为王,落草为寇”。萧军的志愿是成为胡子,他的二叔就上山当了胡子。萧军认为当胡子是人生的一种理想形态。萧红说萧军具有“强盗的灵魂”[6]。从萧军童年的生活场域中,可以看出这个特点:“他们鼓励着孩子们大胆,鼓励着孩子们蔑视任何秩序和成规……他们崇拜勇力……他们总企盼自己的孩子‘有出息’,成为一个非凡的轰天动地的能够高临万人的英雄!不管这英雄是怎样获得来的。”[7]萧军的家乡在辽宁锦州、义县一带,民风闭塞彪悍,当胡子成为当时很多青年人的理想。
“胡子”之称起于明代,当时胡人常越界南侵掳掠,后来便沿袭称强盗为“胡子”“红胡子”,据说是盗匪抢劫时戴面具挂红胡须以遮耳目;也有说,早年土匪多用土枪,枪口有塞,系以红绒一绺,射击时去其塞并衔之于口,远望仿佛“红须”;还有说,俄国人经常越过边界烧杀抢掠,俄国人须多而红,故称“红胡子”,久而久之,“胡子”成为泛称。但在东北流亡作家的作品中,“胡子”非但不是被贬对象,还常常作为有几分豪气的英雄来刻画。这主要缘于东北人崇尚豪爽之气和“胡子”在抗战时期敢与日本鬼子抗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