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园的少男少女们经常相聚在一起咏诗,而能拔得头筹的常常是宝钗,可见宝钗的诗才十分了得。研究者一般认为,宝钗的诗大多格调含蓄浑厚,这与她的思想性格基本是一致的。她的诗之所以总体上质量高一些,是因为她不仅熟悉诗的写作技巧,而且在诗的审美和鉴赏方面,也有自己一些独到的见解,能够做到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结合。
集中表现薛宝钗对于诗歌的认识和看法,主要表现在第三十七回。此回主要写的是,大观园中的叔嫂姊妹们建起了诗社,李纨提议以海棠花为对象作诗,迎春认为应该赏花后再作,且看宝钗是如何发表诗论的:
宝钗道:“不过是白海棠,又何必定要见了才作。古人的诗赋,也不过都是寄兴写情耳。若都是等见了作,如今也没这些诗了。”
古往今来,吟咏花草树木的诗汗牛充栋。一般人写这样的诗,都是触物生情,情由景发,所以迎春的说法也没什么大错。但咏物诗的精髓在于“寄兴写情”,而非为咏物而咏物,诗中如果没有融入人的思想、情感,这样的诗也就没多大的价值。因此,海棠诗能否写出、写好,关键是看有没有“兴”与“情”,并且做到物我合一,情景交融,并不在于是否赏花,眼前有无花无所谓,重要的是心中要有花。宝钗的见解可谓抓住了诗的本质,可见她对于诗歌的认识,以及诗人为什么要写诗,并且如何去写等等,都有自己深刻的感悟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