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叫“返贫现象”,富的越富,穷的越穷。
全世界最富有的百分之二十的人口和世界上最贫困的百分之二十的人口,在收入上的差距一九六〇年为三十比一,到一九九七年扩大到七十四比一。在现代生存环境里,金钱是获得世界认可的唯一途径,每个人因为所占有金钱的多少而处于不同的层次。
世界上有这么多的人生不如死,可在大树的顶端,有钱人却“虽死犹生”——西方发达国家继“白领阶层”、“金领阶层”之后,又出了一个“金棺材阶层”。据《幸福》杂志报道,在全球五百家大公司中,至少有百分之十五的老板跟公司签有死后几年仍享受薪水的合同。如只有四十九岁的RJR纳比斯科公司的吉斯特,死后将享有为期五年、数目为九十七点五万美元的年薪。亨氏营养公司五十五岁的欧雷利,在他死后三年半内,每年仍可得到一百三十万美元……这种死后能躺进“金棺材”的名单还可以开出一大串,谁说金钱不能带进棺材?